关于举办2015年三明市老年人男子气排球交流展示的通知 二维码
581
发表时间:2015-03-25 09:22 明老体[2015]3号 各县(市、区)、市直及行业系统老体协: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老年气排球的广泛开展,经市老体协研究,拟举行三明市老年人男子气排球交流展示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主办单位:三明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、承办单位:三钢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、时间与地点:5月份在三钢体育馆举行 四、参加办法: 1、每单位限领队兼教练1人,队员7人,承办单位可多报1队参加。 2、参加交流队员年龄:男57岁以上(1958年12月前出生),上限不超过75岁。队员须身体健康,适宜参加本项目比赛者方可报名参加,如有意外事故,一切责任和费用自负。 3、系统优先,系统老体协未被选用的队员可代表县(市、区)及其它系统老体协参加交流,每一队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展示交流。 五、交流办法: (一)采用中国老体协最新审定的《气排球竞赛规则》。 (二)根据报名参加交流的队数确定赛制。 (三)根据2014年三明市第九届老健会气排球男子组交流成绩蛇形排列法编组,其余队抽签确定组别与序号。 (四)出场队员服装要统一,上衣前后须有号码,序号为1—7。身前号码不小于10厘米高,身后号码不小于15厘米高,号码笔划宽度不小于1.5厘米。场上队长应有明显标记。 (五)交流用球:采用中国老体协监制的气排球。 (六)为了保证安全,交流活动中禁止队员在场上做翻滚和鱼跃等危险难度动作。 六、计分方法: 每胜一场得2分,负一场得1分,弃权得0分。积分多者名次列前。若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则按以下方法决定名次:A(胜局总数)/B(负局总数)=C值,C值高者名次列前;如C值相等,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;X(总得分数)/Y(总失分数)=Z值,Z值高者名次列前;若Z值仍相等,则按相互间胜负决定名次;如三个以上队Z值相等,则按他们之间净胜局数决定名次。 七、报名时间:各单位须于2015年4月25日前,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报市老体协办公室,报到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。 八、经费:参加展示交流活动人员的差旅费、医疗费、住宿费等回原单位报销,伙食及其它费用由大会负责。市区参加人员不安排伙食。 九、奖励办法:交流展示活动按30%、30%、40%比例设金奖、银奖、铜奖。 十、裁判长、裁判员、大会医生:由市老体协选派,其费用由市老体协负责。 十二、保险:大会为各参加交流展示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其费用市老体协承担60%,各单位承担40%。 十三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
抄送:省老体协、市体育局
文章分类:
通知公告
|